行政举报书

被举报人:戴尔(中国)有限公司 举报日期:2026年07月27日

一、举报背景

本人为案涉戴尔笔记本设备实际使用人。此前,本人就该设备质保售后争议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消费投诉。 承办单位依据商家主张,认定设备为公司采购、非个人生活消费,依据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对本次民事消费投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。

现民事争议调解渠道已无法推进,本人剥离民事维权诉求,专门针对戴尔(中国)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不规范、信息披露违规、档案管理不合规等企业经营违法违规线索,发起行政举报,请监管部门依法核查、依规处置。

二、涉嫌违规事实陈述(全部可由附件证据佐证)

案涉戴尔笔记本正常办公使用,保修期内多次反复出现同类故障。本人持续发起报修后,戴尔售后服务处置过程中出现多项不合规情形:

  1. 同一设备、同一保内维修事件,戴尔官方出具两份完全矛盾的正式结论 戴尔前期官方答复:本机保内仅进行静电释放操作,无任何硬件维修、无部件更换。 戴尔后续正式邮件官方结论变更:本机保修期内完成主板更换硬件维修。 两份官方正式结论相互冲突、无法并存,属于售后服务核查结论混乱、服务记录不严谨。
  2. 无正当理由拒绝向设备使用人提供法定维修档案 本人多次书面申请调取本机保内完整维修工单、备件更换记录、工程师操作日志等原始售后档案。戴尔(中国)统一以“系统升级、数据迁移”为由,拒不提供任何原始维修记录
  3. 境内外售后信息披露标准不一致、解释虚假存疑 本人通过戴尔全球英文官方渠道核验同一设备,境外后台可正常查询、调取本机完整维修记录。 由此证明:戴尔(中国)“系统升级无法查档”的理由不真实,存在境内外售后数据披露双标、刻意隐瞒维修档案的嫌疑。
  4. 售后刻意回避核心质询、推诿甩锅、拒绝正面答复 多轮书面、电话沟通过程中,戴尔售后工作人员刻意回避本次两大核心争议,频繁拉扯无关信息转移讨论焦点;当本人追问维修记录矛盾、原始工单调取事宜时,既不正面回应疑点,还将责任推给代理商,全程未给出合法、合理的正式解释。

前述全部服务违规疑点,配套两类证据材料:附件1为专项核心证据,与四项违规事实逐一对应佐证;附件2为全过程全套辅助备查资料。在上一轮消费投诉流程中相关线索未得到任何核查与回应,全套证据可随时配合监管核验。

三、举报请求

  1. 依法核查戴尔(中国)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档案留存、查询、公示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合规性;
  2. 核查涉案设备保内维修结论前后冲突、无故拒绝提供原始维修档案的服务违规事实;
  3. 对查实的售后服务不规范、信息披露不合规问题,依法开展核查、行政约谈,督促企业整改纠错;
  4. 将本次举报的核查进展、认定结论及最终处理结果,正式书面反馈举报人。

四、附件清单(共3份)

附件1 核心对应证据(逐条匹配四项违规事实,主定案证据) 附件2 全套全过程辅助备查资料(深度复核备用)

附件3 设备权属及授权委托书

举报人:牛春国

邮箱:niuchunguo@hotmail.com

联系电话:13901041002
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2号107楼9单元503号

2026年07月

补充备案声明

本文书及全部附件资料仅用于行政举报证据留存、供监管部门核查使用。本人本次举报不以索要经济赔偿为首要目的,主要针对企业前后表述矛盾、拒不提供维修档案等不规范售后行为进行反映,希望督促企业规范售后服务、正视使用人的合理问询。所有事实陈述均为客观记录,企业行为最终定性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官方调查结论为准。